环境保护部4月5日宣布,为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。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,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大规模行动。
2017年第壹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行动以来,大气污染恶化势头获得了一定遏制,各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好转。
为继续巩固和扩大战果,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环境保护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,将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“2+26”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。通过重拳出击,层层传导大气污染防治压力,确保工作分工落地见效;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,实现守法常态化;创新区域监管方式,提高环境执法整体水平。
环保部表示,主要对7个方面进行督查,包括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情况,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,“高架源”自动监测设施安装、联网及运行情况,“散乱污”企业排查、取缔情况,错峰生产企业停产、限产措施执行情况,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。
环保部表示,通过督查,抓实、抓细、抓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、《大气十条》、《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(2016-2017年)》和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确定的各项任务,为全方面实现区域及各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保障,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。